李宏宇律师亲办案例
五年前买的二手房,卖家后悔欲违约,买家诉讼终胜诉
来源:李宏宇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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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,老汉张某从王某买了铁西区的北一东路的一处房产,张某在支付全部购房款,并获得房屋交接后,因当时政策原因,没有办理更名过户,五年后,在可以办理更名过户后,王某却拒绝配合,并索要高额购房款以作为补偿,双方未获一致,老汉张某为此诉讼法院,在李律师的帮助下,顺利获得法院诉讼支持,并于后,由李律师帮助通过法院执行,获得了诉讼争议房屋的产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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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宏宇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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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3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宏宇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2101*********2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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