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宏宇律师亲办案例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税款损失255万
来源:李宏宇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6-05
浏览量:856

案例:

      2010年,丹东**的张某注册了公司,但实际没有雇佣工人,其收入情况为对省内外的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55万元,其案情重大,经税务稽查局和元宝区经侦部门联合执法办案,破获了此案,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张某,第二年5月被起诉至法院。

律师说法:

      该案是有李律师进行的辩护,由于案件负责,涉案数额巨大,李律师多次多丹东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,经过在律师会见及多次和有关办案机关沟通和了解后,李律师2次提出法律意见,并多次提出补充辩护意见,在开庭中,李律师在庭审中多次就其能够减轻罪责的问题同公诉人进行交锋,并提出其悔罪,犯罪行为,公司犯罪,税务稽查数额有误等辩护意见

法院判决:

      该案依照其犯罪的数额,和给国家造成的税款损失,最低应该判处张某10年以上有期徒刑,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部分辩护观点,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。成功的使得张某获得了法律上最低的刑期。

以上内容由李宏宇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宏宇律师咨询。
李宏宇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1395好评数4
  • 咨询解答快
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3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宏宇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2101*********233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辽宁-沈阳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3号